1、必备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②笔试准考证(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留存)
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留存)等材料。
⑤今年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⑥留学回国人员: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⑦今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所在院校同意(需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2、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特岗教师”: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西部计划”: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士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本省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省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省内的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职位,提供所在单位工作满3年(截至2023年7月)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以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身份报考,须提供佐证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鉴定表等;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
“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或由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原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离职人员身份报考的,辞职或取消录用人员需提供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相关材料;被辞退人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
7、限户籍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本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本县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8、人武专干职位:退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规定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